负责县人民政府的文书处理工作,主要组织县人民政府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、核稿、送审、送签、缮印、发送、保密、存档工作;负责县长办公会议、县政府专题会议的通知、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、印发工作;负责下级机关主送的请示、报告和平级机关来信来函的登记、送签、分办工作,以及印鉴管理工作。负责文电收发、传阅、分办、清退、销毁、保密、存档和政府信息报送及全县政府信息系统、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负责机要通信工作。
负责贯彻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;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电、会务、协调、督办管理工作。
负责办公室及归口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工资福利、职工教育、老干部和党群等方面的工作。